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审计业务;财务收支和决算审计、离任审计;
代办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变更、年检;代办税务登记及其他税务待办事宜:财务咨询,培训、建账(在执业证书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
代理记账;担任常年会计顾问;打字、复印。
1、诚信的客户保障:公司以法人形式对客户负责,立足于追求与客户合作的长远利益,积极维护客户利益,主动承担合同中约定的风险和责任,规范的代理记账合同,安全严谨的保密制度,诚信务实的服务准则。
2、专业的服务模式:“会计核算+主管审核”的服务模式以及内部复核与监控制度,确保服务和每套账务的质量。为每个客户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每月对客户进行回访,虚心听取客户意见。
3、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在实践中建立了严密的交接制度、每个用户都建立完整的备忘录、规范的用户报表格式、严格的财务制度,倡导“客户为本”的现代服务经营理念。
4、不变的经营理念:公司秉承多年的优良传统,严格正规的管理体系,“优秀、人性、团队、进取”的经营理念永恒不变。不断开发新的延伸服务和增值服务,提供个性化财税服务。
5、运用软件系统:以保证客户财务数据的安全、完整、保密。应用先进的管理系统,建有专门管理的客户档案库。
6、连锁型会计服务:公司建立了标准的内部培训体系,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人员素质是服务质量的保障,公司开展代理记帐及工商注册业务保证服务的专业性。 追求优越的企业战略:汇集会计界精英、吸纳高素质的经济管理人才,力争在会计服务领域打造出成熟、优秀的口碑。
一、会计报表审计
会计报表审计是指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及相关附表所进行的审计。其具体审计目标:
1.真实性:指报表反映的事项真实存在,有关业务在特定会计期间确实发生,并与账户记录相符合,没有虚列资产、负债余额和收入、费用发生额。
2.完整性:指特定会计期间发生的会计事项均被记录在有关账簿并在会计报表中列示,没有遗漏、隐瞒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无账外资产。
3.合法性:指报表的结构、项目、内容及编制程序和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存货计价、固定资产折旧、成本计算、销售确认、投资、报表合并基础等方法的改变经过财税部门批准,经过调整后没有违规事项。
4.准确性:指准确无误地对报表各项目进行分析、汇总并反映在有关会计报表中。
5.所有权和义务:指列入报表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实为被审计单位所有,负债为其法定偿还的债务责任,对或有负债作了充分说明,没有遗漏和不具产权的列报。
6.公允性:指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的表述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
7.一致性:指编制报表时,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上前后期保持一致,各种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内各项目之间、本期报表与前期报表之间具有勾稽关系的数字保持一致。
8.表达与揭示:指会计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中被恰当地分类、描述和揭示,并对报表使用者关心或会计报表无法揭示的内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充分揭示。
二、资产审计
资产审计是指对企业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所进行的审计。其具体审计目标:
1.真实性:指记录在有关账簿及会计报表的资产真实存在。
2.完整性:指所有发生的资产业务全部记入有关账簿及会计报表中,没有账外资产。
3.所有权:指记入有关账簿及会计报表资产的所有权归企业所拥有,没有不具产权资产的列报。
4.计价:指所记录资产计价正确,没有高估冒算各项资产价格。
5.分类:指所记录资产分类正确,遵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标准,将资产分门别类地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没有混淆不同标准的资产。
6.截止日:指资产业务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没有提前或延迟记账而人为调整资产余额。
7.账务正确性:指资产业务会计处理是正确的。
8.揭示充分性:指在会计报表中充分表达和揭示了按规定应该予以揭示的信息。
9.合法性:指记入有关账簿及会计报表的资产业务发生和账务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负债审计
负债审计是指对企业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未交税金、未付利润、其他未交款、预提费用、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会计项目所进行的审计。负债审计具体目标与资产审计具体目标性质相同,但具体内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
四、所有者权益审计
所有者权益审计,是指对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进行的审计。所有者权益审计具体目标与资产、负债审计具体目标性质相同,但具体内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
五、损益审计
损益审计是指对企业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产品(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等会计项目所进行的审计。损益表各项目上的审计具体目标与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上审计具体目标性质相同,但具体内容不同。
(一)验资
1、公司设立验资;
2、公司变更(增资或减资)验资;
3、资金证明;
4、公司改制、合并、分立验资。
(二)审计
1、各种企业年度、半年度会计报表审计;
2、企业经济效益审计;
3、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审计;
4、贷款审计;
5、清产核资审计、破产审计;
6、移民审计;
7、司法鉴定审计;
8、财务调查、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业务;
9、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审计、会计报表审核;
10、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尽职调查审计;
11、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等与审计相关的业务;
12、坏账资产核销审计;
13、财产转移审计;
14、外汇使用核销审计 ;
15、公司改制、重组审计、盈利预测审核、专项复核、补充审计;
16、公司注销清算鉴定审计17、个人股权转让净资产专项审计。
资本验证
公司设立验资、资本变更验资、股东变更验资、基本建设开工验资等。
【内资企业设立程序】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开立银行临时存款帐户,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3、前置审批(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
4、制作企业章程、相关决议,准备公司住所证明
5、申请核发营业执照
6、取得营业执照后申请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税务登记证
9、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开立手续,将临时帐户资金转入基本户
10、申请“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资质及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供资料:
1、全体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字号(商号)电脑检索单;
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
5、公司名称冠“广东”的,还须提交全体股东签署的《企业冠省名申请登记表》、股东出资协议书、被列入国家(省)重点项目的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免予提交字号(商号)电脑检索单;
【开立银行临时存款帐户】需提供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2、股东身份证;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需提供资料:
1、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投资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股东提供) ;
4、法人股东有关参与出资的董事会决议;
5、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预售合同等(复印件);
6、投资协议、合同、公司章程;
7、银行进帐单原件;
8、股东用于划缴投资款的个人存折(复印件);
9、其他需要的资料;
【前置审批】需提供资料:
详见深圳市工商局“前置审批目录”有关要求。
【企业章程、相关决议】参见我所样本
【申请核发营业执照】所需提供资料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①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6、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7、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所规定必须审批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请刻章】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行政公章;
3、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资料:
国税局:
1、已填写及签章的税务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6、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7、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除税务登记表之外,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地税局与国税局基本一致。
【开立银行基本帐户】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码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单位行政公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
6、法人代表授权书
7、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及会计证
8、单位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的私章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资质】需提供资料:
详见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事指南”中有关要求。
【一般纳税人认定】
详见《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
◆ 设立验资
内 资 企 业 外 资 企 业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章程、协议、合同
3、公司设立申请表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企业投资者营业执照
6、个人投资者身份证
7、投资声明书(原件) 1、外商投资局批准文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外汇登记证
5、资本金账户开户证明
6、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批准证书
7、投资声明书(原件) 货币投资 1、银行进账单、现金缴款单(查验原件)
2、银行对账单(原件)
3、银行印鉴卡
4、银行询证函(原件)
5、个人投资者存折(查验原件)
6、银行询证费收据 实物投资 1、产权证明资料(发票、房产证等)
2、资产评估报告、价值鉴定书
3、产权转移手续承诺函
4、实物交接清单
5、进口实物报关单
6、进口实物商检报告 无形资产 1、产权证明资料(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
2、资产评估报告
3、产权转移手续承诺函
4、权属说明及未设定担保书面声明
5、高新技术成果认定文件
6、有关转让合同、交接证明、作价依据
◆ 变更验资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股东会变更注册资本的决议
3、有关部门变更注册资本批文
4、变更前后章程、协议
5、变更前营业执照 6、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后的批准证书
7、以前各期验资报告
8、变更前最近一期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9、投资声明书(原件)
10、记账凭证、实收